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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机电实训楼工程

2011-02-15 来源:江苏徐州建设

  1. 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标人全称)建设的机电实训楼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按规定办理发包初步方案备案,现进入招标阶段。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经批准以公开招标形式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三环西路

  (2)工程概述: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约8500㎡,投资约1000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工程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5)计划开工时间:预计2011年3月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否则禁止参加投标活动。

  (4)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临近竣工阶段,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选派负责该合同管理工作的建造师作为拟选派建造师人选,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5)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受贿证明。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5 万元人民币,收款人: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1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6.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鲜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4)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本人安全考核证书(B证);

  (6)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进徐《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7)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10)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11)投标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报名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以上(2)~(11)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装订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2 月 22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17点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 (徐州市民主南路市建设局一楼)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2 月15 日至2011年 2 月 21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到 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1年 2 月 21 日。

  8.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工程评标办法:

  (1)采用综合评估法;

  (2)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民主公寓3#楼105室

  联系人:朱红艳 电话:83822529 邮编:22100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 年 2 月 15 日至 2011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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