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园小区三期安置住宅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09]1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中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潘一村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9265平方米
工程造价:(暂估)7000万元
招标范围:春园小区三期安置住宅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宁波市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邀请投标人名单
邀请投标人名单如下:
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国冶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宁波金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