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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档案馆综合楼工程

2011-02-18 来源:广西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州县档案馆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已由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象发改投资[2010]1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象州县档案馆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象州县档案馆综合楼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象州县平安大道县委大院内。

  2.3 工程规模及结构形式:地上五层,框架结构。

  2.4 计划工期:24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区外企业需按自治区建设厅规定,办理入桂手续。

  3.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工程相应的建造师资质[即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注册在本单位、无在建工程,有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的《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且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材料:

  ⑴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还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以上所需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须盖单位公章)。

  ⑵项目经理出具注册在本单位工程相应的建造师资质和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有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的《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且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⑶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2 月18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刘影 陈刚

  手 机:15101612755

  电 话:010-5868 4358

  邮 箱:zbcg10@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148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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