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医院影像楼及门诊楼工程施工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该工程位于河东区东兴路与安居街交汇处西北角,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一座影像楼、一座门诊楼;预算资金约3000万元,承包方式为总承包。
1.2、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 600天。
1.3、资金来源:自筹。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2.1、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1年2月23日17:00时前到河东住建局招标办报名,报名后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建造师证原件,中标单位押建造师证书原件)
3.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6、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以及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7、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3.8、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3.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3.10、外地进临沂企业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医院影像楼及门诊楼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4.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临沂河东区招标办交纳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并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5、招标日程安排:
5.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2月23日16:00 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临沂市河东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洪玺 刘长娟
联系电话:0539-7116923
地 址:临沂市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2月28日16:00时前,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5.1款。
5.3、现场勘察答疑时间:2011年3月1日9:30时前
单 位:河东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李培仁
联系电话: 0539-8817120
地 址: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会议室
5.4、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14日9:00时前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5.1款。
5.5、开标时间:2011年3月14日9:30时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同5.1款。
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会议室
招 标 人:河东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李培仁
联 系 电 话:139539361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