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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设计招标

2011-02-22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编号:福卓招(武)字2011-009-02号

  开标时间:2011-03-22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光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国内

  光泽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已由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光发改 [2009]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光泽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光泽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设计招标 ;

  2.2. 建设地点:光泽县中山路与城南大道交会处(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

  2.3. 工程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17亩,建筑面积11000平方;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25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光泽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勘察及设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含附属配套工程、小区室外总体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小区绿化景观、环保、消防、电气、暖通、人防、抗震设防、节能、市政配套和地下室基坑支护设计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内容: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总平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建设周期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中标后,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勘察资质,可进行分包,但须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1日8:30时起至2011 年2月25日23时59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资料(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3月21日下午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2.1延平区内的投标人,采用转帐方式;

  6.2.2延平区以外的投标人,采用电汇方式;

  6.2.3投标保证金一律不收取现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 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为:设计费用按审判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50元/平方米包干(含附属配套工程、小区室外总体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小区绿化景观、环保、消防、电气、暖通、人防、抗震设防、节能、市政配套和地下室基坑支护设计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费用);勘察费按180元/米计算。

  8.2投标方案的补偿:第1名为中标人不予以经济补偿;第二至第四名分别按2万、1.5万、1万(含税)经济补偿;未入围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人民法院;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邮编:354100;

  电话:0599- 7922118 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217路万福小区3栋201室 ;邮编:354100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9-7929120, 18905094512 ;传真:0599-7929120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19106010010006317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或汇出)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其余资料请于2011 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6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00分,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免费领取)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4、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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