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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判用房外装饰工程

2011-02-22 来源: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判用房外装饰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判用房外装饰工程。

  2.2工程规模:6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100%,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南侧。

  2.6计划合同工期: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6月30日。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二年(2008-2009年)有完成类似本招标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近三年(2008-2009年)有完成类似本招标工程规模的业绩。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工程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需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5日(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王馨 电话:0431-84654591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报名

  报名联系人:谢辉 电话:0431-84627008 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于小娟 电话(传真):0431-8461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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