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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北区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2011-02-22 来源:中国建设网

  交易登记号:11GC040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07】71号文批准建设,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暨项目招标人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含智能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北区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26900平方米

  项目投资:约人民币9400万元

  设计周期要求:总周期6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周期即本次招标周期 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

  招标范围: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用房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智能化设计及相关的设计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资质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如下: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的注册建筑师证书;

  (3)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08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1年3月4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2月 22 日至2011年2 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原报名单位无需重新报名,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可持原招标文件到1号窗口换取新的招标文件,无须另行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房间详见指示牌),若地点变更则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联系人:王昊兵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沈滋炜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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