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宣汉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已由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达市发改投资【2007】 659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汉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宣汉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达市发改审【2010】1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建筑内容:
总建筑面积10690平方米,其中立案用房460平方米,审判用房6830平方米,执行用房280平方米,审判配套用房2030平方米,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1090平方米。
2.2项目地址:宣汉县。
2.3工期:总工期 30 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 10 日历天;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要求且年检有效。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2008年以来(含2008年)在国内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勘察设计。
3.1.4、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注册岩土工程师。
3.1.5、投标人2009年无亏损。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单位仅限于二家,其中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员应是投标项目的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均应在报名结束前已注册达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 2 月 24 日至 2011 年 3 月 2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达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网(网址:http://www.dzztb.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未在达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无须持单位介绍信前往,具体操作请登录达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网。)
4.2 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按市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 3 月 18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达州市政府服务中心三楼(达州市西外新区金兰路13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达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宣汉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宣汉县东乡镇北街1号
邮 编:635000
联 系 人:罗宣
电 话:0818-5202054
传 真:0818-520301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幢1单元5层01号
邮 编: 610016
联 系 人:冯小姐
电 话:028-66759832
传 真: 028-86953099
达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网联系电话(兼传真):0818-218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