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馆陈列改造一期工程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函【2010】38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馆 ,建设资金来源:市财力资金安排1590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馆陈列改造一期工程,位于天一阁博物馆内,项目总投资1590万元。本次代建招标工作范围:根据本项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产权办理及资料归档实行代建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或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要求:
① 在甬注册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② 在甬自有办公场所产权证或办公用房租赁登记证的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2 月 25 日至 3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3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房间详见指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邮编:315010
联系人: 华光
电话:0574-87329532
传真:0574-8732966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鼓楼支行
账号:390111000920003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