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霞浦县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名称)已由_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2011】7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补助及自筹_ ,招标人为霞浦县实验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实验小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工程预算造价约 333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县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工程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 未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且进入2010年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 (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1__年_2 月 24 日至_2011 年_3 月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_8__时_30_分至__11_时 30分,下午__14___时_30分至_17_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霞浦县建设局九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含工程量清单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本)每份售价 50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__伍万元 __。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_2011 年_3月 11日上午_9时 30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建设局九楼);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收据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实验小学 ;
地 址: 霞浦县实验小学校园内 ,
联系人: 胡先生 手机: 13905932776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锦融大厦A栋2004室,邮编:355200;
电 话:0593-7565989 传真:0593-7807076 ;
联系人: 胡先生 。 手机: 18959305599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霞浦支行;
帐户名称: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40 7002 9290 1002 2341。
(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工程名称)
交易中心名称: 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 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