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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空港经济区图书馆及档案馆项目装修工程

2011-02-25 来源:天津招标投标网

  招标编号:121203120110057 保税通告:066号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的委托,现对天津空港经济区图书馆及档案馆项目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二、 招标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 工程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图书馆及档案馆项目装修工程

  四、 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内

  五、 工程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1914.9㎡,总建筑面积47812㎡,地上四 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5514㎡,地下建筑面积12298m2。

  六、 招标范围:地下室、大厅、档案馆、图书馆、少儿中心等区域的装饰装修工程,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

  标段1:地下室、大厅(包括其中商店及休闲区域等)、少儿中心的装饰装修,面积约19129m2;

  标段2:图书馆(包括多功能厅、会议室等)的装饰装修,面积约13891m2;

  标段3:档案馆的装饰装修,面积约13091m2;

  上述各区域的部分附属用房均包含在本次招标的各标段内;

  投标人可以投报以上任意一个标段,也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是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 资金来源: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九、 各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按期年检。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企业业绩要求:2008年至今,承揽公共建筑工程(指建筑面积在30000平米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不少于2个。

  5.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008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主持过类似工程(指建筑面积在30000平米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6.副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国家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7.安全项目经理一名(可有副项目经理兼任),具有国家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须具有省、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9.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须具有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

  10. 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需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办理电话022-84906622),通过2010年年检。

  1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其中投标资格以建设部、天津市、保税区和加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12. 200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3. 在招标人发包的项目中无诉讼情况,2007年至今在招标人发包的项目中无不良业绩(无安全事故、无质量事故、不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

  1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及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均为投标申请人在职在册人员。

  十、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 6 月 15 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 8 月 30 日,工期为 76 天(日历日)。

  十一、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二、报名日期:2011年 2 月 25 日至2011年 3 月 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A202室)

  十四、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十五、联系电话: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 电话:022-84906266

  或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建设办A区3层) 张胤翀 张琳

  十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七、招标文件领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建设办A区3层(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

  十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九、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十、 本公告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jconstruct.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www.tjftz.gov.cn)同时发布。

  二十一、 发布日期:2011年 2 月 25 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提示:投标申请人报名后不购买招标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将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地 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

  负 责 人:崔志国

  投诉电话: 8490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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