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党政府会议中心建设工程已由西藏昌都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和芒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 4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芒康县县城内。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工程名称: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党政会议中心建设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建筑面积为3965.38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四)计划工期:24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企业近三年完成过同类工程;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四)具有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相应建筑专业贰级(含三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住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证;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区外企业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区内企业提供《西藏自治区区内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3月4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到西藏昌都三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马草坝点式住宅2栋40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②经办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相关人员的相应上岗证;
⑤投标人近三年内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备案书);
⑥区外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区内企业提供《西藏自治区区内建筑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以上资料第①项须提供原件,第②至⑥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1日下午3时30分以前送至 昌都地区有形建筑市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建设网和昌都地区芒康县公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人民政府
地 址:芒康县人民政府院 内
邮 编:845400
联 系 人:向吉廷
电 话 :13518955368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昌都三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都地区马草坝点式住宅2栋405
邮 编:854000
联 系 人: 邓淑君
电话/传真:15889056227 08954830993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昌都分行马草坝分理处
账 号: 48300104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