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平和县人民法院霞寨法庭施工项目

2011-03-02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人民法院霞寨法庭施工项目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批[2010]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中央配套资金及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和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霞寨镇环城路寅宾村地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90.99平方米,投资约人民币2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发包价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都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工程招标人下降幅度K值为: 15.1% 。

  3.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3.6. 中标后,若投标人非本市企业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3月 1 日至 2011年 3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水仙大道悦港新村4幢2层)处办理招标资料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 3 月 11日17时00分前(含);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 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 3 月 14 日 上午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 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人民法院

  地 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149号 邮编:3637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96-521965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道悦港新村4幢2层 邮编:363000

  电话:0596-7097696 传真:0596—6378886

  联系人:小洪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