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锦江区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已经 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锦发改招〔2011〕5号)成都市锦城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做为项目业主,现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代理业主,即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锦江区文化中心建设工程
2.2、资金来源:业主按相关规定自筹
2.3、建设地点:成都市锦兴路
2.4、本次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项目建设管理。
2.5、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周期:自签订建管合同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止。
3.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管理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具有四川省建设项目管理一等工程资质;
3.3、 具有甲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3.4、 具有甲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3.5、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请持下列证件、证明文件在规定地方和时间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副本(原件)、工程项目管理一等工程资格(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项目经理须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学历证、身份证、高级工程师证;
(5)2007年以来的1个类似项目管理业绩证明文件;
(6)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入川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
注:以上资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交存原件外,其他均须验原件,交存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 2011 年 3 月 3 日至 2011 年 3 月 4 日(9:00至 12:00,13:00至17:00);
4.3报名地点:成都市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4.4报名费用: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50元。
4.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 成都市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市招投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章):成都市锦城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南路西雅图大厦6楼32-35号
联系人:彭小姐
电话:6628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