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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农村合作银行九曲支行营业楼工程

2011-03-10 来源:山东临沂市建设工程

河东农村合作银行九曲支行营业楼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该工程位于解放东路以北、新建九州超市以南。该工程总建筑面积2800㎡,框架结构,地上共四层。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包含强电、弱电),总投资约400万元,承包方式为总承包。

1.2、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 180天。

1.3、资金来源:自筹。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2.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1年3月12日16:00时前到临沂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投标报名,报名后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建造师证原件,中标单位押建造师证书原件)。

3.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留存)。

3.2、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复印件留存)。

3.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2010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7、近年来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承揽同类型工程 中标通知书或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3.8、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内三年承揽工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

3.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3.10、外地进临沂企业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河东农村合作银行九曲支行营业楼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4.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临沂河东区招标办交纳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并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4.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国家文件规定支付。

5、招标日程安排:

5.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3月12日16:00 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临沂市河东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洪玺 刘长娟

联系电话:0539-7116923

地 址:临沂市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3月13日至2011年3月17日16:00时前,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5.1款。

5.3、现场勘察答疑时间:2011年3月18日下午14:30时前

单 位: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合作银行

联 系 人:张洪金

联系电话:13305398767

地 址: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会议室

5.4、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1日9:00时前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5.1款。

5.5、开标时间:2011年4月1日9:30时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同5.1款。

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开标室

 

招 标 人: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合作银行

联 系 人:张洪金

联系电话:1330539876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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