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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党校培训楼改建工程施工

2011-03-09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直党校培训楼改建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投资【2010】 7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琴亭路91号;
2.2工程建设规模:省直党校培训楼改建工程,包含1#、2#、3#共三栋楼,总建筑面积约9408.87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1593万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省直党校培训楼改建工程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级现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华夏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福建省华夏建筑设计院工程监理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闽建筑【2007】35号、闽建筑【2009】16号文件要求,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 级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 9 日至2011年3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招标图纸等每份售价 7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1年3月22日上午9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3月22日 9 时 00 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提交其注册(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场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2.5.1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利用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直接打印生成,并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或未按上述规定进行核验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琴亭路91号,邮编: 350003
电话:0591- 87737780、87735123
联系人:徐升、刘惠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60893、87500203 传真:0591-87500203、87532459
联系人:张恒、吴明禧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591903084510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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