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批准文号 “内财购准字(电子)[2010] 4837 号”,内蒙古中实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的委托,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以下货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广播影视数字传媒中心暖通及给排水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S-QCGD-H-2011-003
包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 量 |
1 |
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 |
详见技术规范 |
1项 |
2 |
新风及空调机组 |
详见技术规范 |
1项 |
3 |
风机盘管 |
详见技术规范 |
1项 |
4 |
换热机组等 |
详见技术规范 |
1项 |
5 |
冷水循环泵 |
详见技术规范 |
1项 |
6 |
冷却塔 |
详见技术规范 |
1项 |
7 |
风机及电热风幕等 |
详见技术规范 |
1项 |
8 |
污水泵 |
详见技术规范 |
1项 |
9 |
给水供水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 |
1项 |
三、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代理商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生产厂商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具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7、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8、所投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提供制造厂商的生产许可证);
9、若供应商不是设备制造商,须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10、供应商须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11、经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12、近三年产品有销售业绩两个以上(以合同原件为准);
13、制造商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14、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1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资金按供应商资质要求)、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不是设备制造商供应商)、经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近三年两个以上产品销售业绩合同原件;要求附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书要求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双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3月18日,每天9:00-12:00,14:00-16: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龙谷华庭银联大厦10层内蒙古中实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
4、售价: 招标编号:ZS-QCGD-H-2011-003
标书:500元/包;图纸:100元/包(光盘)
5、发售方式:来人购买。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11年3月29日上午8:30-10:00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送至投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龙谷华庭银联大厦10层内蒙古中实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号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或现金方式交付采购代理机构,金额为投标总价的1% 。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11年3月29日上午10:00时。
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龙谷华庭银联大厦10层内蒙古中实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号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采购人 (买方):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采购人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88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 0471-6633098 0471-3695040 联系人:何明文
十、采购代理机构:
内蒙古中实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龙谷华庭银联大厦10层 邮编:010010
传真:0471-5223617 电话:0471-5223617 联系人:谢宝林 李悰
十一、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办理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 150802055492
内蒙古中实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