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涛雒法庭审判办公楼

2011-03-10 来源: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涛雒法庭审判办公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徐玉根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39号 联系电话:13606339669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郑州路路西,连云港路路北,德赛公寓21#楼二单元401室
联 系 人:王同国18906350977、wtg0121@126.com;
田丙强 13406378862
联系电话: 0635-2928809、2185856(传真)
单位网站:www.sdzhx.com 电子信箱:zxtbqwork@163.com
开户单位: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支行营业部
帐 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
行 号:304471042405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涛雒法庭审判办公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编号:WT-RZDGCG2011-017
招标项目内容:涛雒法庭审判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所代理品牌的中央空调生产厂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生产厂商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完善的售后维修服务
7、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03月10日至2011年03月2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连云港路德赛公寓21号楼二单元4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15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下列要求出具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进行报名审查;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副本;
4.5投标人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6在日照市有固定完善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5、定义
5.1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5.2同类项目:中央空调采购项目(以完整的合同原件为准)。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3月30日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东海饭店二楼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30日9:30。
八、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3月30日9:30在日照市东海饭店二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