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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建办公楼室内装修

2011-03-11 来源: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及其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建办公楼室内装修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石牌街地段 。

1.2.3 工程范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建办公楼室内装修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石牌街地段,包括计量检测、业务办公楼(自编号A-1)1栋,地上21层,33042平方米,其中地下3层:约10000平方米;计量检测、业务办公楼(自编号A-3)1栋,地上5层,4862平方米。室内装修设计(含大堂、楼厅、走廊、电梯间、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厨房、室内绿化景观布置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建证【2009】2634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粤发改资函【2008】2274号。

1.2.6 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3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28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或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和施工等招标的技术要求文件编制;负责协助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建筑装饰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 2011 年 3 月 16 日至 2011 年 3 月 17 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待定 。

1.6.2 集合地点: 待定 。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83.04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8.304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1.66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1.2456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0.8304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中标人设计总费用中部分用于投标方案补偿,并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将此部分费用从设计费用中扣减。投标方案补偿费由招标人支付,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方案设计深度要求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自中标公示公布之日三天后起三个月内,未中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补偿合同,待办理审核手续后凭正式发票领取方案设计补偿费;逾期不签订补偿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补偿,招标人不再受理。

如果投标人或申请补偿的未中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自未中标人办理投标补偿有效期满之日后起二个月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补偿合同。招标人有权使用领取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不需另付给使用费)。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0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装饰装修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220、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250312

1.10.4 传真号码:020-84250312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40、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8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643131

1.11.4 传真号码:020-83643125

1.11.5电子邮箱:hl@gdhlzj.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9

1.14.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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