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环境监控中心工程 已由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锡发改许投(2010)54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环保局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土方工程:挖土面积约10600平方米,挖土深度1.5米,土方量约16000立方米;
桩基工程:桩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数量:约660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1100KN。工程估算价:约305万元。
(2)招标范围:无锡市环境监控中心土方、桩基工程施工。
(3)施工工期: 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5)工程建设地点:太湖新城,南湖大道以西、周新路和大通路之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承担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 / ,在该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招标人可在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抽取,抽取的申请人限定为 不少于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 时至2011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6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3 月 22 日14:30 ,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www.wxzb.net)、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net)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