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受莲都区教育局的委托,采购莲都区各中小学校
防雷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 LDZ2011007
2.采购人: 莲都区教育局
3.采购项目:莲都区各中小学校防雷防护工程
4.采购内容:防雷系统及安装 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叁仟陆佰柒拾壹元整(¥1213671)(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具有省级气象局颁发的防雷施工资质乙级(含)以上(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9.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10.购买标书(报名):
10.1时间: 2011年3月15 日至3月23 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允许潜在的投标人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后获取招标文件,但应当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
10.2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花园路1号第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9室)
10.3购买标书(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保证金交纳:
1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11.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4月6 日17:00(北京时间)。
11.3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
11.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4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3.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1年4 月 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4.投标、开标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花园路1号第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9室)。
15.采购人联系方法:
采购人:莲都区教育局
联系人:徐樟帮 13626780552
地址: 莲都区教育局
16.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联系方法:
联系人:吴国英 (报名);
联系电话:0578-2278201(报名);传真:0578-2278218
17.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2011年3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