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杞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CZB05-090627
二、招标内容:
1、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三、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三、项目投资及建筑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建筑规模:主楼3层,局部4层为框架结构,占地面积1256㎡,建设面积3868㎡。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监理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外地进汴建筑业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报名时,须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进汴备案登记。
五、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施工企业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需出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汴备案证明文件。(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监理企业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外地企业需出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汴备案证明文件。(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投标申请人报名合格后应到杞县建设局备案,否则不得参与投标,应将备案合格证明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2008年至2010年内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不得参与投标);
当投标人是开封市以外的企业时,应携带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企业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或总监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施工单位提供)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当投标人是开封市内(不含杞县)的企业时,应携带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证及企业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或总监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施工单位提供)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报名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七、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3月15日—2011年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招标文件售价:
施工招标文件及图纸15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监理招标文件10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杞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6562 传真:0371-6397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