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大楼工程项目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投资发[2010]47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补助,其余由政府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忻州城区和平西街北、元遗山路西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5898.4平方米。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工程总估算价为:5425.23万元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10以上(含10)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0 家。如申请人少于10家(含10家),将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至 2011 年 3 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山西省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规费证。5、拟使用建造师证。6、报名人身份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外省企业必须持有入晋备案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至 2011 年 3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 山西省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持报名时所需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3 月 29 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 山西省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 系 人: 孙复员 联 系 人: 朱晓钢
电 话: 15835660290 电 话:0351-3371370
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