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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港商务区标志性建筑广场

2011-03-18 来源:辽宁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

1、东港商务区标志性建筑广场(六标段)基床爆夯爆破监测(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 政府投资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 监测 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东港商务区国际会议中心北侧,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6日。
3、开、竣工时间:随工程施工进度。
4、投标保证金:2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爆破监测资质,具有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发证机关不低于省级),许可检测范围应包含爆破振动、质点振动速度或地基振动;
3)具有工程爆破监测经验;
4)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高级、爆破作业范围至少含1项A级);
2)5年内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爆破监测项目不少于3项;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报名时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证书原件、同类项目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审查意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于2011年3月18日至2011年3月24日09:00—16:00时到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39号,海港医院院内西侧103室 (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注意:(1)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
(2)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前2-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须提供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书面证明,政府财力投资项目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招标人: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
办公地址: 中山区港湾广场
联 系 人: 许艺
联系电话: 82760737

招标代理人: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39号,海港医院院内西侧第一栋楼105室。
联 系 人: 杨 妍
联系电话:0411-82623221
传真:0411-82623225
邮编:11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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