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大楼工程项目 已由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忻发改投资发[2010]47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为 中央投资补助,其余由政府和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忻州城区和平西街北、元遗山路西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5898.4平方米。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工程总估算价为:5425.23万元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10以上(含10)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0 家。如申请人少于10家(含10家),将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至 2011 年 3 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山西省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规费证。5、拟使用建造师证。6、报名人身份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外省企业必须持有入晋备案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至 2011 年 3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 山西省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持报名时所需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3 月 29 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 山西省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 系 人: 孙复员 联 系 人: 朱晓钢
电 话: 15835660290 电 话:0351-3371370
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