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立案大厅工程,项目业主为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立案大厅工程
2 、工程地点:鹤壁市山城区春蕾路南段(泗河桥北路东)
3 、建设规模: 1800m²。
4 、结构类型:框架三层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本工程划分为壹个标段
7 、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 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经理需本单位注册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
四、 报名要求
1 、投标报名的 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建造师应持其身份证参加 ,并携带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所有证书为原件并提供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一套)。
2、外地市企业另须进鹤备案手续;凡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
3.投标人必须持其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方可报名。
五、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发布公告时间: 2011 年 3月 18日 --2011年 3月 23日
报名时间: 2011 年 3月 18日 --2011年 3月 23日每日上午 8: 00-11: 30时,下午 14: 30-17: 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鹤壁市淇滨区卫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东南角五楼 513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 山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董科长 联系电话: 13938007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0392-218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