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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广播电视台办公楼

2011-03-25 来源:江苏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高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高淳县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高淳县广播电视台办公楼电梯及安装采购(同时拆除并处理原安装电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竞争性谈判的内容主要是指设备的价格、性能、配置及售后服务等。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技术、配置、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价格和其他要求可在商谈中进行调整。

1、项目编号:GCZC-2011018

2、项目名称:高淳县广播电视台办公楼电梯及安装采购(同时拆除并处理原安装电梯)项目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电梯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电梯);

(2)投标人如果不是电梯制造单位话,应有投标电梯制造单位的授权或代理资格(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4、项目简要说明:

高淳县广播电视台原办公楼电梯已不能使用,本次项目对原电梯进行拆除并处理同时安装新电梯。

高淳县广播电视台办公楼新安装1台垂直载客电梯,对电梯运行的安全性、舒适性等要求很高,本次采购的电梯要求是国际知名品牌(采购方推荐品牌:天津OTIS、广州HITACHI、上海三菱)。

说明:采购文件中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整体功能的实现。

详见第三章。

5、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采取汇票、汇款(必须提供有效的汇款凭证)、本票等(拒绝现金和现金支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谈判现场。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文件的领取:谈判文件在高淳县广播电视台五楼办公室免费领取。本项目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可在领取文件时自行勘察。

采购单位联系人:史先生 13951801977

高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25-57330705 传真 025-57330705

7、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8、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1年4月8日 上午9:30,高淳县广电台五楼会议室。

9、谈判时间、地点:2011年4月8日 上午9:30,高淳县广电台五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迟到的供应商(含响应性文件和保证金未按时提交)高淳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10、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谈判的所有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开 户 行:高淳县农行

银行帐号:124001040223785

开户名称:高淳县农村广播电视工作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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