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杞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CZB05-090627
二、招标内容:
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三、项目投资及建筑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建筑规模:主楼3层,局部4层为框架结构,占地面积1256㎡,建设面积3868㎡。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外地进汴建筑业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报名时,须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进汴备案登记。
五、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企业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外地企业需出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汴备案证明文件。(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投标申请人报名合格后应到杞县建设局备案,否则不得参与投标,应将备案合格证明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2008年至2010年内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不得参与投标);
当投标人是开封市以外的企业时,应携带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企业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总监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当投标人是开封市内(不含杞县)的企业时,应携带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证及企业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总监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报名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七、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招标文件售价:
监理招标文件10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杞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1-63976562 传真:0371-6397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