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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综合楼项目

2011-03-31 来源:河南招标信息网

招标编号:焦招JLGK-11-006号 采购编号:JZCXWDLZB[2011]16号
市场编号:JZG11111030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综合楼项目,已由焦发改投资【2007】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全部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焦作市焦克路与璞玉路交叉口西西北角,占地面积约15亩。9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500万元。
2.2招标范围: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等全过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符合本工程资质等级要求,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本次招标要求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单位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
3.4外地投标单位需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开标时提供证明(咨询电话:0391-3557219)。
3.5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当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承办人)(咨询电话:0391-3570299),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4.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4.1于2011年3月15日—2011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进行报名。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人报名要求
6.1报名时需带《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6.2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单位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为复印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于2011年3月15日—2011年3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三楼),领取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7.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4月11日15时00分,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时间:2011年4月11日15时00分,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4中标结果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 2011年4月12日至 2011 年4月14日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焦作市解放西路 地 址: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三楼
邮 编: 454000 邮 编: 454100
联 系 人: 窦华辉 联 系 人:翟女士
电 话: 13603911399 电 话:0391-3373333
传 真: / 传 真:0391-3373333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账 号: / 


监督人: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焦作市中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91-3557250 、 0391-2941311
电子信箱:jzz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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