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郊区国税局马厂税务分局综合办公楼,经郊发改社字(2005)144号、晋国税函(2011)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郊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马厂镇漳移村北。建设规模:575㎡。计划工期: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10月30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建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投标人资格相关证件于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8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在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8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在长治市长兴中路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当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8日9时30 分。地点为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紫金东街公路分局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地址: 城北街(市国税局北侧) 地址:长兴中路3号
邮编:046000 邮编:046000
联系人:任鹏举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03555861872 联系电话:1338355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