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电力工程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隆台区惠宾大街南侧。
2. 招标范围: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电力工程
3. 计划工期:60日历日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优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2. 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1 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施工单位报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本项目部人员组成名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现场报名地点: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沈阳日报报业集团B座5楼)。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时间: 2011 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8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2. 领取地点: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盘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为2011年4月22日9时,地点为盘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
联 系 人:张弢
电 话:0427-2825268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沈阳日报报业集团B座5楼)
联 系 人:关欣
电 话:024-62151152-8504
传 真:024-22534655
开户名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
帐 号:21001460008052505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