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条件)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徐州监管分局(招标人全称)建设的徐州市银监局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 相关部门 批准。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徐州市银监局办公楼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徐州市湖北路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5000㎡ ,造价约500万元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对应施工图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4月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选派注册建造师 (1)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2)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3、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4、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体系库中备案人员,否则禁止参加投标活动。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万元,收款人: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注册建造师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B证); 8、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进徐《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9、报名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10、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11、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2、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投标报名活动,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13、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并在报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中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七、请投标申请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 2011年4月6日至 2011年 4 月 12日,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下午5 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2日。 八、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1 年 4月13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 30分,下午2时 00分至5时00分到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报名处 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九、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的规定。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 1、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分细则: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