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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质保中心建设项目

2011-04-08 来源: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

招标项目编号:JLTC---110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质保中心建设项目-信息楼室内装修及培训楼室内外装修工程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信息楼室内装修(详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二标段:培训楼室内外装修(详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筑面积:第一标段:21945.47平方米;

第二标段:7356平方米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2.4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7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资质,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

4.1投标人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4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 时至15:30 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入境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要求携带材料复印件均为两套),在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处报名(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4.2投标人到招标公司报名填表后,必须携带本公告第4.1条所要求的证件及资料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备案合格后方可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五.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联系人:冀华 邮编:130041

电话:0431-85781897 联系人:张旺、张钊

电话:0431-88652504

传真:0431-88652524

电子邮件:86198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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