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清远市农村信用社各联社(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组织确认清远市农村信用社安防报警视频监控联网工程施工资格招标代理工作,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MTC112B010QFG019BO
(2)项目名称:清远市农村信用社安防报警视频监控联网工程施工资格
(3)项目概况: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清远市农村信用社网点情况、实现以县(市、区)联社为中心的安防报警、视频监控联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注:投标方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 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 (含5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或资格备案证);
(4)投标人2008年1月以来在广东省内有营业网点联网监控类(含金融、电信、移动、邮政行业)安防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或相关业绩证明,必要时到现场核实);
(5)投标人在广东省境内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和售后服务能力;
(
6)投标人需提供主要设备:服务器、显示屏等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产品3C认证证书或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 3、 获取招标文件
3.1 获取文件时间:2011年4月11日起至2011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
3.3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5 招标代理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收款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
银行帐号:800071578309380
4、 投标文件的收取
4.1 收取时间:2011年4月30日9∶30~10∶00(北京时间)。
4.2 截止时间:2011年4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4.3 递交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北江二路35号好来登国际大洒店一楼会议室。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1年4月30日10∶00 (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北江二路35号好来登国际大洒店一楼会议室。
7、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招标二部】
网 址: www.gdmeetc.com
地 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邮 编: 510030
电 话: 020-62791825、62791584、62791583
传 真: 020-83307600
联 系 人: 邹吉炎、叶耀华、郭洁婷
E – mail : dept2gdmeetc @163.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