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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中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工程

2011-04-11 来源:广东清远市建设局信息网

根据发改局批准,清远市中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工程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拟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工程施工监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远市中医院与旧城消防大队之间地块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参与工程勘察、设计及三通一平等相关工作。

四、建设规模:地下二层(其中一层为架空层),地上19层,总建筑面积约5125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约18920万元。

六、项目总工期:730日历天。

七、资金来源:部分政府投资及融资、部分自筹。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5:00

地点: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工程交易中心(302室)

九、报名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1)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配套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电气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造价师1名。以上人员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2)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具备建筑类工程师职称的建筑类专业监理员2人,具备安装类工程师职称的专业监理员1人,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的监理员2人,专职资料员1人。

 

 

以上人员必须常驻工地。

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和身份证、岗位证和近6个月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5、非本市投标人须按要求到清远市建设局办理投标登记;

6、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名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见附件一);

上述附件可从清远市建设局信息网(网址:http://www.qyjs.gov.cn)下载。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三、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四、其它说明

申请人提交满足报名合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及需携带原件以供核查,核对后当场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申请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

 

招标单位:清远市医疗卫生工程、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学校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1371083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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