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灯光音响及图书等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KLGGHX2011013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四、采购单位:贵港市文化局(A、B分标)、贵港市城市广场管理处(C分标)
五、项目内容:灯光音响及图书一批等。具体情况详见货物一览表。
六、发售询价采购文件时间: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8日
七、截标时间:2011年4月11日
八、询价小组:谢杨华 李金华 陈 田
九、成交结果:
A分标:
成 交 人:广西海天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屏山大道306号D座2608号
合同总金额(小写):¥115300.00
B分标:
成 交 人:桂平市海婕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兴宁街(兴宁市场开发区)
合同总金额(小写):¥61581.00
C分标:
成 交 人:贵港市城区南星电器店
成交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建设中路凤凰街东侧
合同总金额(小写):¥89020.00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0775-4563700
十一、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 0775-4563700 传真:0775-4566687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