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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综合楼工程

2011-04-19 来源:辽宁沈阳建材网

工程名称: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综合楼工程监理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综合楼工程已由本溪市发改委(本发改投 [2010]5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代理人为本溪市中天招标投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愿意承担本工程监理任务的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大峪。

招标范围为: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综合楼工程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建筑面积

15600平方米 ,框架结构,十层楼。

二、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拟定为五个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须于 2011年4月18日 至 2011年4月22日 (节假日休息),每天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溪市中天招标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的证明资料(可为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将于 2011年4月18日 至 4月22日 ,每天9时至16时,在本溪市中天招标投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整(若须邮寄,另加邮费人民币壹佰元),售后不退。

六、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拟定为 2011年5月17日8时30分 ,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八、本工程拟定于 2011年5月17日8时30分 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

联系单位:本溪市中天招标投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点:本溪市明山区银亿家园三期8#楼3单元301号

电 话:0414-4871007

联 系 人: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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