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人文化宫工程已由沈阳开发区 招标办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人文化宫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15813平方米结构:框架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人文化宫工程。
2.5工期要求:2011年05月31日开工至2012年08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 业绩,具备 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建筑设计单位和房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均可做主体。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要求具备设计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其他条件:本项目要求具备建筑设计甲级、岩土勘察甲级、装饰设计甲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4月18日至2011年0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二号(沈阳招标中心505室)或指定网站www.lnzb.cn或sy1.lnzb.cn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4月18日至2011年0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获取。不具备网上支付或下载招标文件条件的地方,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沈阳招标中心505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5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 编: 邮 编: 110002
联 系 人: 董晓峰 联 系 人: 路阿隆
电 话: 13840053153 电 话: 024-2250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