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湖县第三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和新建建湖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已经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发改固预[2010]60号投资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该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A工程名称:门急诊、病房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B结构类型:框架六层 ; C工程规模:21000m2;D工程地点:建湖县开发区;E标段划分:一个;F招标内容:建筑智能化;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5月15日,要求工期为100日历天;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并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⑤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⑥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本省企业由招标单位统一查询,外省企业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2010年后缴费须达半年以上);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⑩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时不得更换。
5、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1年4月20日8:30时至2011年4月26日17:00时前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厅报名(建湖县城南双湖路建设大厦一楼 正中招标代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在2011年4月26日17:00时之前将资审材料投入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3号投标箱中。
6、报名单位所提供的下列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7)(8)项资料中的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原件和复印件;(5)项目经理的B类安全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投入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投入质检员的执业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成员[前款4名项目组成员]2010年以来向投标申请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险或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劳动保险手册、证明或缴费单据原件(2010年后缴费须达半年以上)及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9)资格预审文件(原件)。
7、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在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在投标单位中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经评审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得作为中标侯选人。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监察厅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中标单位的中标价比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的,则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二日内按照中标价与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差额保证金汇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因需交纳差额保证金而放弃中标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备案后转汇至招标人帐户,工程结束后退还中标人。
8、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0618900。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建湖县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建设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515-86183231 联系电话:051580623068 13851161699
联 系 人:陈超 联 系 人:荀岗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