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MGX110017-01SG
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高新区中国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11】2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内部装修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南京高新区星火路西侧,惠达路南侧,南京留学生创业园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4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范围内的装修改造及安装工程,含建筑智能化工程约800万元,消防设施工程约18000平方米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400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且同时具备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4月20日至 2011年4月26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17:3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授权委托代理人、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资格预审现场,由招标人核对身份后方可进行资格预审,如上述人员有任何1人未到资审现场,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人的报名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5%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6、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4-20 8:30到 2011-4-26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5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4795981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波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795403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ang@joci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