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综合楼外饰及幕墙工程,已以济发改投资[2010]5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济南铸诚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外饰及幕墙专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阴县锦东新区。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7505.32 m2,地上七层,框架结构。
标段划分:作为一个标段发包。
计划工期:112天。
质量等级:优良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图纸范围内的玻璃幕墙、钢结构雨棚、外墙及门厅大理石干挂等的深化设计及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地企业还应有平阴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证明;
(7)报名时必须出示上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4 月21日至 2011 年 4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在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阴分中心报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建设网、济南建设工程交易网、平阴招标投标信息网 及平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济南铸诚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金恒鑫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阴县城五岭路 地 址:平阴县城府前街文化市场南首
联 系 人:赵春香 联 系 人:孙晓晖
电 话:15864537398 电 话:0531-87886509
邮 编:250400 邮 编:250400
传 真:0531-8788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