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阳市南明区文化馆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贵阳市南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项字(2011)第0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阳市南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阳市南明区箭道街152号,总投资约430万元,面积约7150平方米;计划工期45日历天,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3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2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至 2011 年 4 月 28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 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新华路23号五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 年 4 月 28 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 时,在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新华路23号五楼)(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5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新华路23号五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工程建设信息网及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阳市南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 地 址:贵阳市富水南路11号中山大厦B座17楼1号
邮 编: 550002 邮 编: 550002
联 系 人: 梁小冬 联 系 人: 刘芳
电 话:0851-5842081 电 话: 0851-5824226
传 真: 传 真: 0851-5828196
电子邮件: 604612199@qq.com
网 址: www.gzthzb.com
开户银行: 贵阳市农业银行南明支行
账 号: 23-101001040009652
201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