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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011-04-25 来源: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

1.2.3 标段划分、工程范围和选择标段的相关规定:

(1)本次招标共分为 4 个标段 ,各标段的工程范围如下:

第一标段: 教学科研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标: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含院系及教师办公室)、行政楼(即A1-1,A1-2,A1-3,A2-1,A2-2,A2-3,B1,G2,G3,E5,E6)。总建筑面积约169983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28149平方米,建安费约60064万元。

第二标段: 教学科研配套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标:主要包括图书馆、师生活动中心、会堂(即E1-1,E1-2,A4-1,A4-2,A4-3,A4-4,A4-5,A4-6,E2)。总建筑面积约33084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23036平方米,建安费约14421万元。

第三标段: 学生宿舍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标:主要包括学生宿舍、学生公寓、食堂和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即C2-1,C2-2,C2-3,C3-1,C3-2,C3-3,E3-1,E3-2,E4,F2-1,F2-2,F3,F4,F5,F6,G4,G6);一期工程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和弱电系统设计和道路、管线综合、环保光热系统、市政管道煤气、电信、有线电视、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和一期范围内的临时、永久市政供水和市政供电等(不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其中总建筑面积约119426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26152平方米,建安费约61231万元。

第四标段: 体育运动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标:主要包括风雨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解剖楼和动物实验中心(即D1-1,D1-2,D2,A3-1,A3-2,G1)。总建筑面积约24921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21860平方米,建安费约13719万元。

(2)设计单位对标段选择的规定:投标报名单位可以使用同一套报名资料同时参与本项目各标段的报名,但须注明参与投标报名的标段号,可以兼报,可以兼中。

注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设计工程范围作合理适当调整。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社【2006】81号。

1.2.6 资金来源:市财政贴息贷款。

1.2.7 建安总投资额:人民币149435万元(工程费用限额,本次招标范围,其中第一标段为60064万元,第二标段为14421万元,第三标段为61231万元,第四标段为13719万元);

1.2.8 招标内容:①包括标段内工程勘察、主体建筑物(含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弱电、消防、电梯、装修等专业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等)、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甲方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施工阶段必须常驻现场)、相关报建配合(包括建筑报建及为配合建筑报建所需的规划报建等)(注:相关报建配合是指:招标人协调,设计单位负责技术性工作及事务性工作)。②承担含消防、市政供水、供电、管道煤气、电信、有线电视等设计工作的标段的设计单位还应负责完成消防、供水、供电、管道煤气、电信、有线电视等的报建工作。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1 年 9 月,竣工日期为 2013 年 9 月。

1.2.10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建工设计院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及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01年4月28日至2001年4月29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各标段的建安费为暂定值,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则设计费为以调整后的最终建安费用为计费基础。

1.7.1 第一标段: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1517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151.7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30.34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22.76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15.17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第二标段: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421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42.1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8.42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6.32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4.21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第三标段: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1543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154.3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30.86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23.1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15.43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第四标段: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402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40.2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8.04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6.03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4.02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本项目设计费不进行上下浮动,即设计费浮动幅度为0。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5 如果中标人认为专项工程设计收费低于成本,经招标人(发包人)确认同意后,招标人(发包人)可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专项工程设计费由招标人(发包人)直接支付给专项工程设计人。

1.7.6 施工全过程要求配合现场服务(驻场具体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如果延误工期,严格按照合同条件约定执行。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

一标段: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二标段: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7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三标段: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四标段: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7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需要、1:250 。

1.9.2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动画: 需要、不少于5分钟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 招标人名称: 广州医学院

1.10.2 代建单位名称: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1.10.3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

1.10.4 电话(手机)号码:020-81340270

1.10.5 传真号码:

1.10.6 电子邮箱:gz_zhangyi@163.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燕侨大厦1308

1.11.3 电话(手机)号码:13416312289

1.11.4 传真号码:020-37205877

1.11.5电子邮箱:gzsk2006@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9

1.14.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4.4 电子邮箱:chenhaibo@gzcc.gov.cn

1.14.5 网址:http://www.gz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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