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边防总队委托,对培训中心改造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概况:
①项目名称:培训中心改造装修工程;
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建设规模:培训中心进行装修改造,改造装修面积550平方米,项目投资86万元;
④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⑤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时,抽签入围;
⑥资金来源:自筹;
⑦工 期:60(日历天);
⑧保修承诺: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⑨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5)287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负责人须有房建专业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③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④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⑤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投标前须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持《入长登记证》和地省级主管行政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⑥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②开户行:长沙开福农村合作银行先福分理处
开户名: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8008 1110 0034 1640 801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1年4 月27 日- 4 月30日9:00-17:00(北京时间)止,逾期不予办理。
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中路一段59号建鸿达现代公寓南楼14楼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本项目不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单位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之日起两日内对其领取的招标文件、图纸等内容的疑问书面向招标代理方提出,招标代理方将在之后的两日内将书面回复发送给各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5 月 17 日9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另行通知
业主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边防总队
招标代理: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74198414 电话/传真:0731-84808266 联系人:姚 洁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9号建鸿达现代公寓南楼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