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综合楼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泰发改批[2010]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武安镇鹤亭村旧交警大队;
2.2. 工程总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800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一幢四层框架结构业务服务大厅,建筑面积3324.88m2,桩基础,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单、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取得“水仙杯”优质工程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3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下列地点办理招标文件:⑴、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⑵、漳
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招标资料一经办理,不予退还)。
5.评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5月17日(含2011年5月17日)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长泰县京元南路 ,邮编: 363900;
电话:0596-8331528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26609 传真: 0596-2965066;
联系人: 小朱、小林。
招标人: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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