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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孤山镇清华园1号综合楼工程

2011-04-27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市孤山镇清华园1号综合楼工程已经东发改字[2007]2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港市万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东港市万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3931.2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说明所示内容。

  2.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资格等级为二级或二级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4月28日至 2011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 11 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建造师IC卡在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东港路61号光大银行七楼)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4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5月18日 9时30分,地点为 东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港路13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竣工时间

  6.1开工时间: 2011年6月1日 竣工时间: 2011年10月30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丹东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港市万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东港市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于先生

  电话: 1864150288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丹东市振安区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夏先生

  电话: 15942568777

  传真: 0415-7108188

  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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