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石城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乡镇文化站配套设备(电子设备类)

2011-05-03 来源:江西赣州招标投标网

第一章 招 标 书
一、投 标 邀 请
受石城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我公司现就石城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乡镇文化站配套设备(电子设备类)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 招标编号:MCZTB2011013
(二)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 招标内容:乡镇文化站配套设备(电子设备类)
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四) 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3、需提供主要设备(服务器、PC机、投影机、中控)的厂商投标授权书(原件);
4、需提供主要设备(服务器、PC机、投影机、中控)生产厂家质量承诺及服务承诺证明原件,以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行货。
(五) 投标人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9日—2011年5月8日下午17:00时止(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各投标人可到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382号 电话:0797-5317190),可到本公司现场报名购买资料,也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但必须先汇入报名费到本公司指定账号(须传真银行汇款凭证至本公司确认,电话及传真号码:0797-5317190)报名费汇款账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用途等)户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兴国支行;帐号:1510207009022190940;标书工本费200元,标书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仟元 整。并注明项目名称。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业主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个月后如无违约行为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如无违约行为无息退回。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5月10日下午2:30分整,石城县粮食局大楼五楼交易大厅,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发票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全部付清。
(八)项目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对招标文件有疑问 (包括认为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1年5月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传真或者送达至我公司,我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赣州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同时我公司有可能会对其进行必要修改、补充,请投标人关注。回复、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
(九)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总价格1.2%的代理服务费。
(十)谈判的步骤: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开标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投标人就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本次谈判将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十一)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
交货地点:石城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指定地点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石城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杨先生 13870777618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13807976648
网 址:1. www.jxzfcg.gov.cn;
2. www.gzzfcg.gov.cn;
(十三)监督电话:0797-5716279、0797-5793690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