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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第十中学综合教学楼

2011-05-05 来源:河北省邢台市建设局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第十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2011】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第十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第十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邢台市第十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
2.2建设地点:邢台市十中校区内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999.30平方米
2.4建设内容: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6月5日;总工期240天(日历天数);
2.7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施工项目、数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若报名单位超过10家(含10家)实行资格预审,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择优选定7家投标单位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至 2011 年 5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2011 年4 月 29 日14时至 2011 年 5 月9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注:拟获取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河北建设信息网上报名后,再持法人代表委托书A4幅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窗口领取预审文件。领取预审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①资质证书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需要地级市清欠办出具证明)
其他说明:
①邢台市施工企业还需携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通过邢台建设网查询)
②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
③投标企业应办理农民工一卡通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5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 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301室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市第十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万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桥东区南园路9号 地 址:邢台市团结西大街44号
邮 编:054001 邮 编:054000
联 系 人:董志军 联 系 人:李鹏慧
电 话:0319-3162628 电 话:0319-8318851
传 真: 传 真:0319-831885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anxin21318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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