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大余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工程”已经余发改文【2010】102号核准立项准予建设。因前次招标失败,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再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2)工程规模约8954m2。(3)结构类型层数框架结构,三层。(4)招标范围大余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工程土建、装修、网架、玻璃幕墙、安装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6)本项目施工总投资约4000万元。 (7)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8)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9)监理工期 对应本工程的施工工期顺延至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10)工程监理要求 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和施工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监理。(11)工程建设地点大余县中山北路西侧白石寺。(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确保获赣州市级或以上优良工程奖 标准。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具有工民建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注册专业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人员配备相应专业并取得监理员上岗证书的人员担任。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业绩(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单项公共建筑工程);④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4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3月21日至22日上午9:30~11:30时至下午15:00~17:00时,到大余县招标投标中心四楼(行政服务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1000元/份,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更将在http://www.gzzbtbzx.com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大余县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 林菁
办公地址: 大余县体育局
联 系 人: 杨利家 联 系 电 话: 13767778986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龙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和龙
办公地址:大余县南安大道西段设计室五楼
联系人: 刘锦伟 联系电话:13576751100
招投标监督单位:大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8722169
大余县体育局
20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