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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2011-05-09 来源:江西赣州市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余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工程”已经余发改文【2010】102号核准立项准予建设。项目业主为大余县体育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上述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

  ⑵工程规模:体育馆工程(含土建、水电、消防及部分体育场地设施。不含网架、屋面、外墙面)建筑面积约8954平方米;

  ⑶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⑷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⑸本项目总造价:约3000万元;

  ⑹资金来源及性质:财政拨款;

  ⑺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⑻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2月 ;总工期为285日历天(土建部分要求在2011年10月前完工);

  ⑼工程建设地点:大余县中山北路西侧白石寺;

  ⑽工程质量要求确保获赣州市级或以上优良工程奖。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1)企业资质: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资格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以上(含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企业的业绩要求:2008年1月1日以后至少完成一个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任何两项,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本次资格预审方式采取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九家时,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按得分自高到低取前九家成为正式投标人;

  (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原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2月24~2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持单位介绍信到大余县招标投标中心四楼(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同时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6、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工程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招标投标中心网站(www.gzzbtbzx.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大余县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 林菁

  办公地址: 大余县体育局

  联 系 人: 杨利家 联 系 电 话: 13767778986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龙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和龙

  办公地址:大余县南安大道西段设计室五楼

  联系人: 刘锦伟 联系电话:13576751100

  招投标监督单位:大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872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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